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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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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1.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朝阳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请朝阳区科技创新券,对使用具备相应科技服务资质的入库机构提供的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进行后补贴,补贴按定额和差额两种方式进行,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对特色园区内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自认定之日起达到约定绩效指标后,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月30元/平方米房租补贴,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最多支持三年。


  3.对开展朝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辅导服务或辅助工作,当年成功辅导并通过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朝阳区“科技创新券”入库中介机构,按1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励,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5万元。


  4.各孵化基地(园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当年在朝阳区内举办并完成的非营利性科技(创业)竞赛、成果推介会、科技成果展洽会、大型科技论坛峰会等科技交流活动,经认定,择优给予举办单位活动经费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后补贴。企业和机构主办或承办朝阳区安排的交流活动,可给予活动费用100%、最高50万元补贴。


  5.对当年获得长春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的企业,按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中技术交易部分的0.5‰给予奖励,每户最多不超过20万元。对开展朝阳区技术交易合同登记业务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当年通过长春市科技局认定的登记额中技术交易部分的0.1‰给予奖励。


  6.对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