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中心介绍 先导区政策 科技资源 专业服务 孵化服务 联系我们
> 先导区政策 > 内容标题
先导区政策

Content

支持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1.对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国家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领衔创办的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科技型企业,经认定,按绩效指标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2.区内企业引进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国家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等人才,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3.博士及以上学历或拥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才创办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良好产业化前景的,按绩效指标,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4.对于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到朝阳区科技企业兼职,签定朝阳区“科创副总”三方协议,承担实际研发项目并产生效益,当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时间满两个月的,经认定,给予2万元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