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97号)和《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关于组织编制<2020年-2021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区便函〔2020〕42号)要求,经各地区科技局、财政局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按专家评审意见,拟向科技部、财政部推荐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载体的申报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或通过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意见(http://kjt.jl.gov.cn/gzcy/jdts/)。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期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0431-88970727
监督电话:驻厅纪检监察组 0431-88955494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10日